一、项目名称: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
二、许可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第二条。
三、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方法:
(一)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、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;
(二)还需要这些材料:生产厂房的土地证。如果没有土地证,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、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、工艺文件、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等等。
四、许可范围:
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:
(一)电热毯、压力锅、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;
(二)安全网、安全帽、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;
(三)乳制品、肉制品、饮料、米、面、食用油、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;
(四)电力铁塔、桥梁支座、铁路工业产品、水工金属结构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、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、公共安全的产品;
(五)税控收款机、防伪验钞仪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、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量安全的产品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。
五、许可条件: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有营业执照;
(二)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;
(三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;
(四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五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;
(六)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;
(七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,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、高耗能、污染环境、浪费资源的情况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,还应当符合其规定。
六、实施机关: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)、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(各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)。
七、许可数量: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获得许可。
以上就是对聊城工业用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内容的解答。